河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简化
优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工作的通知(暂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省级证明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18]32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执业申请中各类证明事项,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申请律师执业有关证明
(一)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证明。申请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由省司法厅部门核实;与公安部门间实现公民人口信息互联互通前,由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或由受理申请的单位采取函调等方式取得,函调时间不计入受理审查时间期限。
(二)品行证明(申请律师执业品行良好承诺书,附件1)。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由申请人做出无不得从事律师执业情形的个人承诺或声明,承诺书或声明应当由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的2名律师(其中1人为合伙人)签署核实意见,
经律所主任审定并加盖律所行政印章;个人所及国资所由所主任和1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出具核实意见,并加盖律所行政印章。
申请兼职律师、公职(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由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辞职和灵活就业人员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事代理机构出具;退休人员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含士官)由其档案管理部门提供。
(四)专(兼)职执业保证书(证明)。由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保证书需经律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所行政印章)。
申请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辞职审批表及批准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文件原件,退休人员提交退休文件及退休证。
申请人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五)实习合格证明。省辖市律师协会或省律协直属分会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表》(附件2)。
二、重新申请律师执业有关问题
(一)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3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人员申请重新执业,按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再进行实习,但需根据具体情形由受理申请部门决定是否重新参加实习考核。
中断执业不超过6个月且参加上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新申
请执业,提交材料包括:《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登记审批表》(附件3)、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证明、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
(二)因采取欺骗或隐瞒个人信息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被依法注销,相关不实或隐瞒个人信息等情形消除后,申请重新执业的人员,除按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还应当由拟重新执业地省辖市律师协会对其进行品行考核。考核申请由申请人书面提出,并通过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交本所2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其中1人为合伙人)考察出具的、经所主任审定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的对申请人的品行评价意见。
前述考核申请一般应当在申请人原律师执业证书注销一年后提出。考核不通过的,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品行考核内容参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五) 项、第十二条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 (三) 项等内容执行。
三、律师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变更执业机构有关问题
(一) 派驻分所律师。执《派驻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附件4)、总所派驻决定、总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律师执业情况的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理换证手续。
(二)转入我省执业律师。中断执业6个月以上的,按本通知“重新申请律师执业”部分第(一)项执行;中断执业6个月以内的,提交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调档函、《律师跨省(区、市)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换发执业证书。
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辖市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委托律师协会对申请人进行律师执业技能、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测试和评估,并出具测试评估意见。
(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异地登记实习考核,在我省中请律师执业的,实习考核结果与本省同等适用。
以上各类证明的时间效力均为3个月;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分所,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效力为3个月。
附件: 1.申请律师执业品行良好承诺书(参考模板)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表
3.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登记审批表
4.派驻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5.律师跨省(区、市) 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
申请律师执业品行良好承诺书(参考模板)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号×××
我承诺: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且无下列情形:因故意犯罪但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吊销执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如果查实本人有违上述承诺情形,愿意承担相应后果并接受行业惩戒及行政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需拟接收承诺人执业的合伙律师事务所2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其中1人为合伙人)出具核实意见,经律所主任审定并加盖律所行政印章;个人所及国资所由所主任和1名执业5年以上律师出具核实意见,并加盖律所行政印章。
附件2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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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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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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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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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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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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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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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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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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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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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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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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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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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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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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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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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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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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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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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律师意见:
(主要是对实习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评价。)
指导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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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此表格一式三份,分别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附件3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登记审批表
实
习
律
师
事
务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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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鉴定:
(主要从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律师职业观、价值观;律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掌握程度;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方面出具鉴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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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能力鉴定:
(主要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方面出具鉴定意见)
律师事务所(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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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律师协会意见:
(根据上述情况,各协会需要填写是否同意其申请律师执业,并加盖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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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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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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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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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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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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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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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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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业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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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业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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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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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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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
放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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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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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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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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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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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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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执业原因
及从事其他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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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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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适用对象为中断执业不超过6个月且参加上年度检查考核的重新申请执业人员。
附件4
派驻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年 月 日
拟
执
业
律
师
事
务
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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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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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辖
市
司
法
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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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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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司
法
厅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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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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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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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律师跨省(区、市)变更执业机构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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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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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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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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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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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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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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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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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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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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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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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意见
分所所在地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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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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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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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律师需提供组织关系接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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