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进社区
2008年9月13日上午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响应河南省司法厅、商丘市司法局的号召,在中秋节前夕走进社区联系点—牡丹花苑小区,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在三个小时的时间内,保航律师一方面向社区居民讲解律师业务及怎么请律师,一方面就社区居民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居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再婚双方可否对一方的婚前财产协议为双方共有,另一个是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如何在没有进行过户之前保护好买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房屋买卖问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买方是不享有所买房屋的所有权的,所以应尽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好过户的期限、双方对过户所承担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等,以便在过户前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买方的权益。(保航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