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在12.4法律宣传日期间,组织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统一开展“进社区”法律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
1、时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参加人员: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实习律师、助理人员。
二、活动地点:到各所社区联系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三、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1、活动内容:在所服务的社区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等。
2、活动方式:对来访的群众进行免费咨询、代书,义务普法等服务。
三、活动的总体要求
1、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外要形成易为社会接受的宣传和舆论氛围,确保活动真正做到服务民生民需的同时,也切实有利于提升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2、展现律师风采,树立正面形象。全体党员律师要带头参加,精心准备,全程服务。参与活动的律师要穿着得体、言语文明、态度诚恳、用语规范,解答咨询耐心细致,有理有据,宣传业务实事求是,承诺有度,真正展现出律师文明、睿智、诚信的群体形象。
3、及时上报信息
各所要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律管科。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