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admini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7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考核目标
    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和对律师进行执业年度考核,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管理指导律师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督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加强自律管理,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的有力举措,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年度检查考核,全面掌握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了解全体律师的执业表现。同时,也要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管理服务方面、律协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律师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组织,严格标准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程序和评定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把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率。考核中要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评定考核等次,确保年度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指导,发挥考核作用
     考核中要坚持原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纵容、不袒护、不包庇。对于考核当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督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尤其是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被评为“不称职”的律师,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使考核结果真正发挥出其应有作用。
    四、及时上报,注意总结经验
各地各单位要将年度考核的情况,全面、准确、及时地汇总上报。同时,注意在工作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出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典型,促进律师管理和行业自律水平的提高。
  五、相关具体问题
     1、永城市司法局实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参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职责规定,在商丘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法律援助律师的年度考核随各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本人填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后,法律援助律师由主管司法局确定考核结果,市司法局对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备案,加盖“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并汇总登记后,报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备案。
    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市司法局确定考核结果,加盖“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并汇总登记后,报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备案。   
3、审批设立不足一年的律师事务所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对律师事务所考核不合格的,应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
4、律师事务所暂缓考核的情况为:应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的;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对律师暂缓考核的依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细则》第20条之规定。
5、律师事务所不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市司法局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逾期仍不接受考核的,市司法局报请省司法厅收回并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6、所有执业律师均应按规定参加考核。下列情况只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不评定考核等次:考核时执业不满三个月的;上年度因培训、生病等原因未执业的。律师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的,由市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律师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必须达到40学分。律师不再执业的,应当上缴并注销其律师执业证。
7、《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管理工作总结》中除《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的第6、7、8、9、10条内容外,还要有年度内的工作经验、体会、不足和教训,“三类案件”的上报、受理、代理情况,本所对风险代理管理情况,律师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律师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以及2012年的工作打算。
8、各律师事务所自行委托有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本所上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9、《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考核报告》是对全体执业律师考核的情况总结,要有考核方法、程序、考核结果等内容。
10、对律师事务所考核不合格的,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备注”栏目中注明。
11、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汇总表》一式三份(市直所二份,A4双面打印)于5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12、各地司法局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上报本地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1: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登记表
附件3: 年度公职律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汇总表
附件5: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汇总表
 
商丘市司法局
2012年4月7日
 
 
 
 
 
 
 
 
 
 
 
 
 
 

 

 

附件1: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登记表
附件3: 年度公职律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汇总表
附件5: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汇总表
 
商丘市司法局
2012年4月7日
 
 
 
 
 
 
 
 
 
 
 
 
 
 
 
 
附件1: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登记表
附件3: 年度公职律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汇总表
附件5: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汇总表
 
商丘市司法局
2012年4月7日
 
 
 
 
 
 
 
 
 
 
 
 
 
 
 
 
 
 
 
 
 
 
 
 
 
 
 
 
 
 
通知公告  
商丘律师行业部署开展“新春访万企
关于对2019年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
商丘市律师协会公告( 商律协〔201
商丘市律师协会公告(商律协〔201
商丘市律师协会关于各工作委员会和
商丘市律师协会公告(商律协〔2018
商丘市律师协会公告(商律协〔2018
律师管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河南省司法厅 律 师 执 业 许可审核
商丘市律师协会受理 申 请 实 习 证
赵大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013年商丘市律师工作意见
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
 
  友情链接  
 
众联网络中律网
 

主办单位:商丘市律师协会
联系地址: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 电话:0370-3263160 邮箱:sqlsglk@126.com 技术支持:众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