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管理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律师法》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新闻作者:admini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即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律师行业的一件喜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标志着我国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律师法》,将对我省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修订律师法的重要意义
我国现行律师法实施于1997年1月1日,该法自实施以来,在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依法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即将实施的律师法在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新增、修订条款达40余条,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举措。律师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权利,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律师事业发展的要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体现。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新修订的律师法着眼于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贯穿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相协调的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律师的职业属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贯彻新修订的律师法,为更好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使命,完善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丰富了律师执业的内容,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防止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加自觉地积极投身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工作法制化。修订后的律师法充实了律师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内容,强化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监督管理措施,调整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管职能的层级配置,完善了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提高律师工作水平。
    二、正确把握我省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近年来,我省律师工作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坚持科学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目前,我省共有律师事务所587家,执业律师6475名。82%的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432名律师拥有硕士、博士学位。律师中党员人数达1592人,有190多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年来,我们对全省律师持续进行了宪法教育、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在律师队伍中连续开展了 “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律师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逐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和执业监督机制,律师队伍素质稳步提高,律师执业形象明显改善。律师已成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组织形式不断丰富。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和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先后有300多个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分配机制、责任机制的变革和律师身份的转换。为适应社会对律师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我们积极开展了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化优势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异地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全省11个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外设立了16家分所,提升了河南律师行业在全国的知名度。
    ——律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依法科学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同时,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指导律师协会工作职能,探索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机制,省及各省辖市律师协会都形成了专职律师担任会长,行政人员全部退出协会决策机构的行业管理模式,协会自律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律师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目前,我省律师业务已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广大律师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的诉讼代理,帮助法院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推动司法公正。全省律师还积极拓宽服务领域,通过大量非诉讼代理、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将律师业务延伸到知识产权、环保、房地产、金融证券以及对外招商、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同时,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社会公益活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统计,2007年我省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98334 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025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34 件,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咨询9090人次,向社会提供义务法律咨询8.7万人次,为13810个政府部门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律师工作也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全省律师总量偏少,律师资源布局不合理。我省律师人数占总人口约万分之0.6,与全国万分之0.8的平均比例有相当差距。律师布局呈县少、市多、省会集中的特点,有31.9%的律师集中在省会执业,35.3%在其他市区执业,而占全省人口70%以上的基层县(市)只有32.8%的律师,不足总人口的万分之0.3,无法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也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我省律师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部分律师职业素养急需提高。我省多数律师仍然以传统的诉讼业务为主,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占的比例不高,尤其是公司上市、涉外等高端业务多数被发达省份律师承揽。我省律师生存状况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甚远,全省律师年度收入不抵北京一家规模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此外,律师队伍中还有极少数律师业务水平差、办案质量低,更有甚者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权益,影响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律师管理力量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县区管理人员的数量、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不适应新修订的《律师法》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理念还需进一步调整,管理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律师协会行业管理水平和行业管理的社会认知度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相适应,不符合即将实施的律师法的要求,成为制约河南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随着我省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依法治省进程稳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律师服务的需求量增长迅速,律师行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律师行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但同时,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广泛深刻的国内变革,又使律师行业尤其是我省律师工作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利用其律师业实力雄厚的优势,急于进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的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也千方百计地借“人权”、“维权”诋毁和影响我国政治法律制度。从国内看,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的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利益诉求逐渐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且渐趋复杂,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加快,都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抓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规律,大胆探索,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就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武装,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三维护”的职责使命,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履行“三维护”的职责,不仅对律师队伍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新要求,也对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教育、宪法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思想上、行动上解决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的问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律师在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部署下,主动为平安河南建设、改变河南面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要严格律师执业许可条件,加强对申请执业律师是否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等法定条件的审查,同时按照《律师法》规定,通过特许执业和发展兼职律师,吸引一批律师业急需的人才;二是要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律师的职业水准,加强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扶助,吸引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进入律师队伍,增加河南律师队伍总量;三是要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及时查处律师违法违规不诚信执业行为,建立律师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四是要引导律师队伍坚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监督,引导律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的影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保障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就要根据河南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完善律师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新修订的《律师法》取消了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形式,增设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形式,保留了国资律师事务所。结合我省实际,近期我们要做好全省九十多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调整工作,将这些具有先天缺陷,已无发展生命力的律师事务所改制成为符合市场运行和律师业发展规律的合伙所、个人所。同时,借《律师法》的推动和我省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经验引导,大力发展个人律师事务所,发挥个人律师事务所更专业化、责任更明确、运作效率高成本低、相对收费低廉、更有利于贴近社区乡村百姓的优势,以调整律师分布不合理的现状,满足群众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引导,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品牌优势的律师事务所,鼓励并指导这些有市场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由普通合伙制向特殊的普通合伙制转变,增强规模律师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其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我们还要加强对现有国资律师事务所的指导,鼓励对国资律师事务所加大投入,缓解贫困地区律师人才不足的状况。要继续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创造条件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尽快制定出台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律师收费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借鉴发达省份的经验,进一步研究律师税收政策,研究我省律师业作为第三产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等问题。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就要牢固树立管理责任意识,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新修订的《律师法》调整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的层级职责,赋予市县司法行政部门更多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不同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认真研究和把握律师管理工作规律。要根据律师法对行政管理层级职责的调整,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市县律师管理工作。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实律师管理力量,树立依法科学管理意识,明晰职权划分,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不失职、不越权;要加强市县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律师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增强管理的责任心和效果。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协会的指导,督促律师协会担负起行业自律责任,增强协会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律师协会要按照《律师法》的要求,承担起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管理实习律师、律师教育培训、律师执业考核等职能,提升律师协会行业内管理的权威和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的基础管理责任,落实《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对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律师事务所和其负责人依法查处,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运作。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就要坚持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律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平安河南、实现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是硬道理。贯彻落实《律师法》就要想方设法推动律师事业发展,推动律师职业作用的发挥,推动律师良好职业形象的树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一切工作要以关注民生、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前提,引导律师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要深入开展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无论是办理诉讼法律事务,还是非诉讼法律事务,都要着眼于化解矛盾,消除纷争,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要积极为政府和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引导律师为解决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引导律师深入农村,让更多的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支持、帮助律师以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等形式,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就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三难”问题,强化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是新修订的《律师法》的重点和亮点。要抓住贯彻《律师法》的契机,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律师“三难”问题的解决,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作出积极的努力。同时,要加大《律师法》和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律师工作发展争取更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支持。要充分认识律师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在树立形象、引导舆论、推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正面宣传为主,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律师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律师的职业使命,宣传律师行业关注民生、热心公益、服务大局、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宣传律师队伍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等,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大对律师队伍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理顺关系,建立机制,形成以政府表彰为主,协会专项表彰为辅的工作架构,通过经常、持续地宣传、表彰,逐步让社会主流、人民群众认识、重视律师工作,推动律师队伍融入社会主流。
新修订《律师法》的正式实施,将掀开律师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律师要抓住机遇,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立法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律师法》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平安河南、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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